首页  本系概况  师资队伍  教学科研  专业建设  党群工作  学生工作  特色工作  其他服务 
首页
 首页 
 图片新闻 
 通知公告 
 系部动态 
 前沿信息 
    前沿信息

您的位置: 首页>前沿信息>正文

 
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基本法定条件的问题
2013-06-10 17:41 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

   问:您好,我想申请教师资格需要哪些条件?

  答:您好,目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主要法律法规是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和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。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网站(教育信息网)获取官方信息。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如下:

  1.依法获得的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学历标准的学历证书;

  2.依法获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;

  3.依法参加省级(或国家)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;

  4.由工作单位(在职申请人)或就读学校(在校生)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(非在职申请人)如实出具的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;

  5.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;

  6.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相关问答:关于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程序的问题

关闭窗口
 

www.635288.com  地址: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--教学楼2区
电话:0358-2274327  邮编:033000